岛政〔2011〕6号
关于举办岛石镇首届排舞大奖赛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促进我镇排舞运动蓬勃开展,丰富和活跃群众的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镇首届排舞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村积极组队参加。
一、比赛时间: 2011年4月—5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比赛地点:昌北中学操场。
三、比赛内容:各参赛队须准备一个参赛曲目,内容要求积极向上。
四、比赛方法和要求:原则上全镇每个行政村组织一支参赛队伍。本次比赛采用一次决赛制。比赛按排舞特定评分标准评分,采用10分制,评分标准如下:仪表:统一着装,着装与所跳舞曲吻合; 节奏:节奏的准确性及处理每支舞曲的感觉和理解;舞姿:舞姿优美,有韵味,形体动作准确到位;舞步:舞步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五、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六、报名方法:各村须认真选拔,精心组织一支参赛队伍,名单于4月10日前上报至镇政府社会事务办(文化站)。每支参赛队伍需上报队长一名,队员8至12名。上报参赛队伍名单时需将参赛曲目一并上报,并准备好参赛时用的光盘。
七、各参赛队在比赛当天上午8点在昌北中学操场集合进行彩排,彩排结束后正式比赛。各参赛队伍参赛所需的道具,包括服装、旗帜、光盘等自行准备,交通和用餐自行安排。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岛石镇首届排舞大奖赛报名表》
负责人:郭富勤联系人:周梦洁 联系电话:13606609121
岛石镇人民政府
2011年3月1日
主题词: 首届 排舞 大奖赛 通知 抄 送: 市文广新局、市文化馆
岛石镇首届排舞大奖赛经费预算
一、舞台、灯光、音响、座椅、背景6000元。二、奖项6600元 1、一等奖1个队×1200元=1200元 2、二等奖2个队×800元=1600元 3、三等奖3个队×600元=1800元 4、参赛奖10个队×200元=2000元三、文化馆评委老师纪念品5人×300元=1500元四、其它支出1000元
合计:15100元
附件: 岛石镇首届排舞大奖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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