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政〔2011〕35号
关于调整各行政村公共安全员、民政联系员和文体管理员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社会事务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行政村公共安全员、民政联系员和文体管理员进行调整。
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认真按要求做好调整工作。对工作能力差,不能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不照章办事徇私舞弊,本人明确表示不再从事社会事务工作的联系员要进行撤换;对工作认真负责,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在历年考核中被评为先进个人的联系员建议保留。
各行政村务必在4月30日前,各上报一名公共安全员、民政联系员和文体管理员,并将各名单填好上报,上报时每位联系员需要上交个人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原则上公共安全员、民政联系员和文体管理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附件:1、岛石镇行政村公共安全员登记表
2、岛石镇行政村民政联系员登记表 3、岛石镇行政村文体管理员登记表
岛石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调整 行政村 公共安全 民政 文体 通知抄送:市食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附件1 岛石镇行政村公共安全员登记表单位(盖章):
附件2 岛石镇行政村民政联系员登记表单位(盖章):
附件3 岛石镇行政村文体管理员登记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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