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〇二〇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二〇二一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15日在岛石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上

刘志华


各位代表:

我受岛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二〇二〇年财政决算执行情况和二〇二一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〇二〇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下,一如既往地坚持以发展为中心,积极组织收入,强化财政监管,坚持勤俭节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财政运行平稳,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支持了疫情防控、灾后重建工作,超额完成了年初镇人代会通过的各项财政任务,达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现将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收支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核定我镇财政税收基数为301万元,实际税收完成892.8万元,比上年增长19%,按分成比例60%,分成数为118.72万元,超收分成65.74%。上级补助收入8417万元,定额补助806万元。税收收入892.88万元;分项目报告如下:

1.增值税687.62万元;2.企业所得税9.82万元;3.个人所得税19.4万元;4.资源税128.17万元;5.房产税4万元;6.印花税6.7万元;7.城镇土地使用税4.5万元;8.城市建设维护税32.67万元。

2020年区财政局核定我镇财政支出基数为806万元,年初预算8410万元,实际总支出为6088万元,比上年增加86万元。支出分项目报告如下:

1.一般公共事务支出1781.7万元;2.教育事业支出30.2万元;3.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85.7万元;4.文化体育支出379.9万元;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7万元;6.医疗卫生支出80.4万元;7.环境保护支出122.4万元;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97.2万元;9.农林水事务支出1733万元;10.交通运输支出41.4万元;11.资源勘探信息(工业)支出8.7万元;12.商业和服务业支出1.8万元;13.住房保障支出237.6万元;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70.3万元。

二、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政府基金总收入为4087.65万元。2020年政府基金总支出为2320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国有土地出让金等支出2232万元;其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88万元。节余为未付部分项目资金。

2020年,镇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遵循“划分收支、核定基数、收支挂勾、超收分成、适度统筹”的管理要求,坚持“保障运转、涵养税源、财政激励”的原则,圆满完成预算各项收支任务。镇财政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预算指标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重点工程资料台账专人负责,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津补贴发放,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确保全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合理支出,同时保证社保、农林水工程建设,教育、环保、交通、小城镇综合治理等建设资金的落实使用,保证“灾后重建”“疫情防控”“治危拆违”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〇二一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着力落实财税改革要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更好地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强化财政监督,严肃财政纪律,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保持财税稳步增长,努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理财”四篇文章,为全力打造“美丽幸福岛石”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我镇社会经济发展目标,镇政府提出的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是:

财政总收入11560万元(包括税收收入、定额补助、上级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政府基金收入)。财政总支出为11200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政府基金支出)。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一)202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370万元,计划完成税收收入680万元。分项目如下:

1.增殖税515万元;2.企业所得税13万元;3.个人所得税25万元;4.资源税80万元;5.房产税7万元;6.印花税5万元;7.城市维护建设税7万元;8.城镇土地使用税28万元。

(二)2020年预算内资金安排支出数为7900万元。分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事务支出2300万元。其中人大行政运行支出90万元,政府行政运行支出1730元,财政事业支出100万元,共产党机关支出200万元,统计事业支出80万元。2.教育事业支出40万元;3.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4.文化体育支出300万元;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万元;6.医疗卫生支出160万元;7.环境保护支出110万元;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85万元;9.农林水事务支出2510万元;10.交通运输支出45万元;11.资源勘探信息(工业)支出30万元;12.住房保障支出360万元;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0万元;14.其他支出200万元(统战、民政、团委、消防、安全生产等)。二、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2020年政府基金收入为2350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21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30万元;社会彩票公益金收入20万元。

2020年政府基金安排支出2310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21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00万元;社会彩票公益金支出10万元。

以上预算是按现行财政体制,按照“保障运转、涵养税源、财政激励”的预算原则和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安排的。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促进我镇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开创我镇各项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及各位代表的积极支持下,依法理财,做到厉行节约,严格管理,提高效率,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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